结论:
未实际投资通常不算入股开设赌场,但参与利润分配、决策经营事务、承担经营风险等实质经营行为,可能被认定以劳务或其他方式入股,具体需结合全案证据和实际情况判断。
法律解析:
入股开设赌场一般要求投入资金或其他资产以获取经营权益及收益。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入股开设赌场,不能仅看有无实际投资。若未实际投资却参与利润分配、决策经营事务、承担经营风险等,表明在赌场运营中有实质参与并获取利益,可能会被认定为入股。若既无投资,又未参与经营、获利,通常不构成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罪要打击参与赌场经营等行为。所以在认定时要全面审查。如果对开设赌场罪的入股认定等法律问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