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要明确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住院就医地除外),该地为经常居住地。收集相关居住证明,如居住证、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
(二)准备起诉材料
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基本材料。起诉状要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三)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按照管辖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缴纳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