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司有对外担保需求,应先查看公司章程,明确是否有关于担保表决方式的规定,有规定则严格按章程执行。
(二)若章程无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时,需确定是由董事会还是股东会、股东大会进行决议,并遵循相应议事规则。
(三)若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且相关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要确保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