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条未写明还款日期,出借人打算让借款人还款,应先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如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告知对方需在一定时间内还款。
(二)当借款人拒绝还款时,出借人要留意诉讼时效,从拒绝还款时起算三年,在此期间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
(三)如果出借人一直不主张自己的权利,虽不会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要注意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