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提交抗诉材料的前提条件,要保证案件已过再审申请期限,或者再审申请被驳回,又或者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
(二)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详细写明抗诉请求、事实与理由的抗诉申请书,原生效裁判文书,以及能支持抗诉理由的证据材料。
(三)明确提交途径,将抗诉材料提交给作出原生效裁判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可以亲自前往检察院递交,并留存材料接收凭证;也可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并保留好邮寄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