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受胁迫签订协议已超一年,一般不能撤销协议,需接受协议的约束并履行相应义务。
(二)若有证据证明存在因客观障碍在一年除斥期间内无法行使撤销权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咨询是否存在救济途径,尝试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撤销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