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向法院主张执行诉讼期间利息,首先需明确迟延履行期间的起始时间。若法律文书指定了履行期间,从该期间届满之日起算;若未指定,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二)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时,按照公式“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准确计算。
(三)收集好相关生效法律文书以及证明对方未按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证据,向法院提出执行诉讼期间利息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