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做罪轻辩护,要严格基于事实和法律,不违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这样通常不会导致加刑。
(二)被告人应积极履行具结书中赔礼道歉、退赃退赔等义务,不要否认指控犯罪事实,避免因自身不当行为致使量刑建议调整。
(三)若出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等情况,要做好应对准备,不过这并非罪轻辩护直接造成的加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