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抵押物拍卖后价款不足清偿债权,债务人需继续清偿剩余债权;若抵押物为车辆,拍卖后不存在“转移车”问题,债务人有其他车辆时可协商抵债,协商不成债权人可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抵押物拍卖所得价款无法完全清偿债权时,债务人对剩余的债权仍负有清偿责任。就车辆作为抵押物而言,拍卖后该车辆已完成处置,不涉及“转移车”的情况。若债务人还有其他车辆,双方可协商以车抵债,这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债务清偿的一种方式,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抵债协议能保障双方权益。之后按规定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完成车辆所有权转移以抵偿部分债务。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债权人通过诉讼程序,凭借胜诉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车辆,以此保障自身合法债权的实现。如果大家在类似的债权债务和抵押物处置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