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起诉要账,可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考虑适用程序。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申请适用简易程序,能更快审结。
(二)起诉后要及时关注法院动态,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接收法院送达的传票,知晓开庭时间。
(三)若对开庭时间安排有疑问,可联系承办法官询问排期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