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公司股权本身的性质认定比较复杂,主要看几个关键点:首先,要看公司成立时间。如果是婚前成立且完全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原则上股权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的经营收益、股权增值部分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其次,如果是婚后成立的公司,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会被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出资来源、经营贡献等因素。关于分割方式,常见的有几种处理方案:1)协商作价补偿,由持有股权的一方给对方折价款;2)双方共同持股,但要注意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3)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转让或拍卖股权。建议先梳理清楚公司成立时间、出资来源、经营情况等基本信息。如果协商不成,可能需要通过审计评估来确定股权价值。可以先把相关的工商登记、财务凭证等证据保存好,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