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联系派出所:家属要第一时间与派出所沟通,确认当事人涉嫌的罪名、被关押的看守所地点等信息,并且要求派出所出具拘留通知书,上面会包含具体涉嫌罪名和拘留时间。
(二)委托律师:家属可聘请律师介入案件。律师能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安抚,告知其享有的权利;还可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申请取保候审;同时与办案机关沟通,跟进案件侦查进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