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确保女儿能继承娘家房子,在被继承人意识清晰时,可订立遗嘱明确将房子留给女儿,避免日后因法定继承产生纠纷。
(二)女儿在日常生活中,若有能力可多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这样在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可能会多分。
(三)当出现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其他继承人时,女儿可收集相关证据,在分配遗产时争取合理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