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个体户无股东概念,若类似企业有隐名股东且显名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可执行其股权,隐名股东可提执行异议、进行执行异议之诉或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个体户不具法人资格,本无股东概念。但在类似企业存在隐名股东的情况下,当显名股东成为被执行人,法院有权执行其名下股权。隐名股东若要维护自身权益,可提出执行异议,此时需证明自己是实际出资人且对股权享有权益,同时证明无规避执行的主观故意。若法院支持异议,会停止对股权的执行;若不支持,可通过执行异议之诉进一步解决。此外,隐名股东还能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来避免股权被执行。若在这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