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部转让可自由进行,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先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等待三十天,若未答复则视为同意转让;若半数以上不同意,不同意的股东需购买股权,不购买也视为同意转让。
(二)查看公司章程,若其对股权转让有特别规定,按章程执行。
(三)涉及国有资产的融资租赁公司,按国有资产转让规定进行评估、审批等程序。
(四)完成股权转让后,及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