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侦查终结情况
若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当事人应配合后续司法程序;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会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当事人可正常恢复生活。
(二)检察院审查情况
检察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当事人需做好应诉准备;若认为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等,可能不起诉,当事人应留意相关通知。
(三)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情况
执行机关会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当事人应保持电话畅通,配合司法机关工作,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