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大致了解开庭时间,可根据审理程序来判断。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立案一个月左右开庭,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通常立案后两到三个月开庭,六个月内审结。
(二)由于实际开庭受法院案件数量、送达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当遇到被告无法顺利送达需公告送达,或案件需进行鉴定等情况,开庭时间会推迟。因此要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掌握案件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