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时,不应被批捕释放。例如轻微邻里纠纷肢体冲突未造成严重后果,就属于此类情况。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意味着超过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此时再批捕已无法律依据。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国家通过特赦令对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自然不应再批捕。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若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如侮辱、诽谤等亲告罪,不应继续批捕。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刑事责任主体灭失,批捕失去意义。
(6)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应批捕释放。
提醒:遇到类似情况需准确判断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因案情不同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