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判决书送达十五日内上诉:要提交上诉状,其中写清当事人信息、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请求和理由。上诉状通过原审法院提出,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数量提供副本。
(二)错过上诉期申请再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如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法定情形,可向作出该生效判决的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百一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