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注册人要留意商标有效期,在期满前12个月内及时办理续展手续,防止错过正常续展时间。
(二)若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12个月内办理续展,要在6个月宽展期内尽快完成续展,以维持商标的法律保护。
(三)企业或个人应建立商标管理机制,对商标有效期和续展时间进行监控和提醒,避免因疏忽导致商标过期未续展。
(四)发现他人有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