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就行政复议被告拒绝出庭怎么办,为你做出以下解释: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县、乡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依法、公正、及时地办理了各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强化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但是仍有部分行政机关领导和执法人员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责任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在行政复议及诉讼过程中不答辩、不举证、不出庭、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判决裁定,甚至对行政相对人打击报复,致使部分行政争议长时间不能有效解决,严重影响了政府依法行政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行政机关要从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研究解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