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视交易记录收集,全面保存合同、发票、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以清晰反映交易详情。
(二)妥善保管财务账册,确保其完整性,便于确定非法经营的收入规模。
(三)留意电子数据留存,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涉及交易的内容要及时保存。
(四)寻找知晓情况的证人,获取其对交易金额等细节的描述作为佐证。
(五)申请专业机构鉴定,借助其对业务、物品价值等的鉴定意见作为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