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起诉与审判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以保障司法程序的有序进行。检察院对监察、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一般一个月内作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十天内作决定,可能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至十五日。
2.法院审理公诉案件通常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对于可能判死刑、附带民事诉讼及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要报最高法院批准。
3.从审查起诉到起诉结案一般需数月,复杂案件耗时更久。这是因为司法程序需保证公平公正,要充分审查证据、保障当事人权益。
4.为提高司法效率,司法机关可加强内部协作,优化案件流程管理;对于认罪认罚案件,加快处理速度;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证据审查和案件办理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