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协议书丢失,未办理离婚登记可与对方重新签订;已完成离婚登记,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复印,其与原件效力等同,可用于过户等事项及纠纷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未办理离婚登记时,协议尚未生效,可重新签订。已完成离婚登记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档案进行保存。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申请查阅、复印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后会加盖公章,该复印件具有与原件同等效力。涉及房产、车辆过户等需要离婚协议书的情况,凭借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能正常办理。若后续产生纠纷,复印件可作为证明相关约定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在处理离婚协议书丢失问题或后续遇到法律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