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团伙流窜盗窃案件,侦查机关要全面调查盗窃数额,准确认定其处于数额较大、巨大还是特别巨大标准范围,为后续量刑提供依据。
(二)明确各成员在团伙中的作用,区分主犯和从犯。主犯承担较重责任,从犯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重视流窜作案这一情节,将其作为量刑时从重考量因素。
(四)若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即使数额未达标准,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