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此类情况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人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轻处罚。
(二)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且对人体健康造成轻度危害等,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时要对受害者积极赔偿,以减轻危害后果影响。
(三)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或致人死亡、重度残疾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这种情况下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展现悔罪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