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诈骗金额八千,应积极自首,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罚。
(二)尝试立功,如提供其他犯罪线索等,为司法机关破案提供帮助。
(三)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
(四)及时退赃退赔,将诈骗所得返还给被害人,减轻被害人的损失。
(五)尽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通过赔礼道歉等方式,让被害人出具谅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