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确定刑期折抵时,要先明确最终的判决刑罚类型。如果是管制,看守所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是拘役或有期徒刑,看守所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保存好看守所拘留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拘留通知书、释放证明等,以便在计算刑期折抵时有据可查。
(三)在判决作出后,及时与司法机关沟通,确认刑期折抵的具体情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