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先了解行政复议法对期限方面的规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7条规定,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的,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符合的法律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由此可知,如果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答复的话,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通常来说,复议申请自复议机关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复议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法律规定少于60日的除外。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30日,并告知当事人。如果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的,构成违法,行政不作为行为。
根据上面的法律依据,在对政复议机关逾期不答复的现象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