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申请材料
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书中要写清楚债权债务情况、申请保全机器的理由等。同时准备好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
(二)提供担保
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的价值通常与申请保全的机器价值相当,以保障因保全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能进行赔偿。
(三)配合法院工作
法院受理申请后,积极配合法院对机器的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