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民事诉讼中第三人传票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且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签收规则。
法律解析:
在民事诉讼里,为保证第三人能收到传票参与诉讼,规定了多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最常用的,由法院专人将传票直接交给第三人本人,若本人不在,其同住成年家属可签收。若直接送达困难,可委托其他法院送达。邮寄送达通过挂号信寄传票,以回执收件日期为送达日。若第三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则采用公告送达,经过法定期限视为送达。第三人是法人或组织时,由法定代表人等签收;有诉讼代理人的,可送其代理人签收。这些规定保障了诉讼程序能顺利进行,确保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对传票送达方式等民事诉讼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