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法院依情节决定是否拘留及时间,一般一次不超十五日,无拒不履行时长必然拘留的规定,有特定拒不履行行为可随时拘留,多次行为可再拘留,同一行为不连续适用,有新行为可重新拘留。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情况,法院拥有根据具体情节判断是否进行拘留以及拘留时长的权力,通常司法拘留一次不会超过十五日。法律未明确规定拒不履行多长时间就一定会被拘留一次。当当事人出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财产等拒不履行行为时,法院能够随时决定对其实施拘留。要是当事人多次实施拒不履行行为,法院可以再次进行拘留,但对于同一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不能连续适用拘留措施。而一旦发生新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法院就可以重新采取拘留措施。如果您在这方面存在疑问或者面临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