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先友好协商,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若无法达成协议离婚,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收集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且已满二年的证据,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法院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符合上述条件,法院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