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不能能算违约金,房东无权不退押金,合同中无当然要退,具体能够商量。
1、押金,在房屋租赁中是一个常用的概念,我认为,押金的性质是一种保证,是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的保证,一旦承租人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受赔偿的职责,此时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优先获到赔偿,如押金不够赔偿,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补足。
2、违约金,是承受合同违约职责的方式之一,合同违约的职责承受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限于违约金一种,在民法中,通常认为违约金是一种赔偿性质的,它不带有惩罚性,即因违约做法导致了多少损失就承受多少的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能够商定违约金,也能够不商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如果无商定违约金,那么,违约职责大大小应当以事实上的损失为准,当事人如果商定了违约金,但相对于事实上损失而言商定过高或过低都能够要求法院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