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租地建厂房被征收,赔偿分为地上附着物补偿、搬迁安置补偿、土地补偿三方面,地上附着物补偿和搬迁安置补偿一般归承租人,土地补偿归土地所有者,承租人可依租赁合同约定主张部分权益,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租地建厂房被征收的情况中,地上附着物补偿是对厂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的价值补偿,其价值通过评估确定,由于是承租人建造,所以补偿归承租人。搬迁安置补偿包含设备的拆卸、运输、安装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停产停业损失会参考经营效益、停产期限等因素,这部分补偿也是为弥补承租人因征收造成的损失,通常归承租人。而土地补偿,因为承租人没有土地所有权,所以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但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相关约定,承租人可按约定主张部分权益。若租赁合同对征收补偿分配有明确约定,遵循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您在租地建厂房征收补偿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