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所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认购书作为预约合同,在开发商无预售证时也不具法律效力。这是对购房者权益的一种保障,因为预售证是开发商合法售房的重要凭证。
(2)购房者发现开发商无预售证时,可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退款。协商具有成本低、解决速度可能较快的优点。
(3)若协商不成,购房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提供认购书、付款凭证等证据,以此证明双方的认购关系以及付款事实。法院鉴于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售房的过错,通常会支持购房者退还认购款项的诉求。
提醒:
购房者在购房前应主动查看开发商的预售证,避免陷入无预售证购房的风险。若遇到此类情况,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