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刑人员申请假释要通过执行机关,也就是监狱来提出假释建议书,服刑人员自己不能直接申请。
(二)执行机关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奖惩审批表、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等。
(三)执行机关将材料报请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核裁定,法院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认定罪犯有悔改或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并且假释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这里假释程序参照减刑程序规定,强调了假释需经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