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规定答辩期提交答辩状,向法院表明自身立场,指出对方缺乏证据支持主张。
(二)研读原告起诉状,明确对方诉求与事实理由,找出其证据薄弱点。
(三)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像人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明自身无责或对方主张不成立。
(四)庭审时运用证据规则,对对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清晰阐述自己观点和依据。
(五)若不熟悉法律程序,聘请专业律师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这意味着原被告都有提供证据支持自己主张的责任,被告可依据此应对无证据却被起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