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想申请假释的诈骗犯,要满足实质条件,即在服刑时认真遵守监狱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有实实在在的悔改表现,让司法机关认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若存在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能不受法定执行刑期限制。
(二)形式条件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才有申请资格。
(三)累犯以及因诈骗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无法申请假释。
(四)诈骗犯要积极展现悔罪表现,如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提高司法机关对其符合假释条件的认可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