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式逮捕后到开庭时间受多程序环节影响,且受案件复杂程度制约,最快大概三个多月能开庭。
2.具体而言,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超两个月,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两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的还能延长两个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需补充侦查每次期限一个月,最多两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审查起诉结束向法院提起公诉后确定开庭时间。
3.建议司法机关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各环节的工作效率,尤其对于简单案件加快处理速度。对于复杂案件,要合理安排补充侦查次数和时间,避免不必要的拖延。同时,建立案件进度跟踪机制,让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