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申请执行,法院会强制执行妻子工资,但会保留必要生活费用。当事人可先收集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若为丈夫个人债务,通常不能执行妻子工资。不过若妻子工资属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能执行丈夫在其中的份额。此时债权人需证明妻子工资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