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贷未还完离婚分割房产,婚前一方购买登记其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归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婚后购买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判决,获房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由于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前,房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未还完的贷款自然为其个人债务。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是夫妻共同付出与财产增益,所以产权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而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实际情况将房产判归一方,该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补偿金额一般是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的一半。如果大家在房贷未还完离婚分割房产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