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阶段与对应机关:在侦查阶段,向有侦查权的公安机关(如普通公安、国安等)申请;审查起诉阶段,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确定申请人及申请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要说明申请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
(三)等待决定与执行:相关机关在收到申请三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取保候审,责令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