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需确保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离婚协议。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内双方都要保持慎重,30天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再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如果无法协议离婚,一方要提前准备好起诉状和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分居证明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效且符合感情破裂情形,等待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