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在冷静期届满后不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离婚程序自动终止。
(二)另一方仍想离婚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在诉讼离婚中,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报警记录等,以增加离婚诉求被支持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