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冷静期届满未协商好,一方坚持离婚可通过诉讼途径。先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比如被告住所地法院。
(二)准备好起诉状,清晰表达离婚诉求及事实理由;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像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聊天记录、家暴报警记录等。
(三)将起诉状和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符合感情破裂情形,法院会判决离婚。若第一次判不准离婚,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