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帮信罪获利60000元,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交代自己的行为,争取认定为自首情节。
(二)若知晓其他犯罪线索,可向司法机关提供,争取立功表现。
(三)表明自己是初犯、偶犯,并且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增加从轻处罚的可能性。
(四)避免多次实施帮信行为,防止造成严重后果,以免被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