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承包地的补偿款分配,要明确各项补偿的归属。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直接给所有者;安置补助费按安置方式分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就给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就给单位,无需统一安置则发给个人。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分配方案通过村民会议讨论,按民主议定原则,可按人口分,也可结合承包地面积等综合确定。
(二)若是集体未承包土地,补偿款属于村集体,其分配由村民会议民主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第三款规定,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分配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