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取保候审期间通常不允许去省内别的城市工作。依据法律,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工作地点变动到省内其他城市涉及离开居住地,属于违规行为。
(2)若因特殊情况有去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必要,需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去外地工作的必要性和相关安排。
(3)执行机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包括犯罪性质、情节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等,来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4)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可能面临一系列后果,如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被责令具结悔过,需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甚至可能被监视居住或予以逮捕。
提醒:取保候审期间如需变动工作地点,一定要提前向执行机关申请获批,擅自行动会面临法律风险,不同案情对应处理不同,建议咨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