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可先友好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比例,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后续纠纷。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二)关于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根据子女实际需要、自身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支付。有固定收入的,可按照月收入一定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